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前景与路径
8年多来,共建“一带一路”取得一系列重要务实成果,对我国经济和世界经济产生了重要影响,得到了国际国内有关方面的积极评价。面向未来,我国要参考借鉴国内国际的有益研究和建议,更加扎实地做好基础设施和制造业“走出去”的协调,更加注重按照市场原则决策,注重合规性、包容性和可持续性,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助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8年多来,共建“一带一路”取得一系列重要务实成果,对我国经济和世界经济产生了重要影响,得到了国际国内有关方面的积极评价。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次“一带一路”建设座谈会上对“一带一路”建设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为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指明了前进方向。
共建“一带一路”前景广阔
共建“一带一路”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逐渐从理念、倡议、愿景变为现实,既是我国参与全球开放合作、促进全球共同发展繁荣、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实践平台,也是范围最广、规模最大的国际发展合作倡议和最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共建“一带一路”参与方在贸易投资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培育了新的经济增长点,为未来高质量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进展、挑战与对策研究”课题组围绕“五通”、对东道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遵循和创新国际合作机制及国际规则等方面对我国与沿线国家合作进展进行评估,认为共建“一带一路”总体遵循和对接各领域通行国际规则,尤其是联合国制定的相关国际规则;进展态势良好,正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特别是与东南亚、中亚国家合作质量较高,前景广阔。
丝路国际智库网络来自亚欧非拉美的57家智库、国际组织和跨国企业的调查发现,被调查者总体赞同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特别是在设施联通、对东道国经济贡献、对接并创设国际合作机制等方面进展较大。有关新闻报道数据库收录的近2万条涉“一带一路”外媒报道显示,“一带一路”合作伙伴总体上认可“一带一路”项目遵循国际通行规则。
同时也要看到,共建“一带一路”面临复杂的国际环境。地缘政治形势严峻,少数国家出于自身地缘政治和战略考虑,对“一带一路”进行干扰;后疫情时代全球化、多边主义在曲折中发展,共建“一带一路”作为多边开放合作平台受到一定影响;部分“一带一路”合作伙伴尚未做好高质量、高水平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的充分准备;安全保障压力大,传统安全风险与非传统安全风险同时加剧。
高质量发展的路径选择
面向未来,我国要参考借鉴国内国际的有益研究和建议,更加扎实地做好基础设施和制造业“走出去”的协调,更加注重按照市场原则决策,注重合规性、包容性和可持续性,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助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共建“一带一路”的全球公共品属性更加凸显,要继续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中欧班列的有效运营,是我国产业体制优势的集中体现,是产业政策、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积极互动的结果。2020年和2021年,中欧班列累计开行均在1万列以上,保障了我国和“一带一路”合作伙伴的产业链供应链平稳运行,凸显其作为连接欧亚大陆的陆上大通道的重要角色。要总结借鉴中欧班列的既有经验,完善陆、海、天、网“四位一体”布局,科学布局基础设施“硬联通”。
兴建和运营基础设施的同时,要统筹制造业等相关产业“走出去”,分享共建“一带一路”的红利。基础设施的投资运营,短期有利于总需求,中长期可提高供给能力。在防范投资经营风险的同时,各类企业都应积极研判基础设施投资运营带来的潜在红利,稳健地拓展和挖掘市场机会。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应在国际投资贸易中加强协调,以拓展“一带一路”合作伙伴的市场机会。
共建“一带一路”带来的经济收益可能是不均衡的,要区分不同类型的利益,注重按市场原则决策,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目前来看,在共建“一带一路”框架下,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投入和收益还不太均衡。要区分长期利益和短期利益、战略利益和商业利益,全面看待关于投入和收益的问题。企业本身要更加注重按照市场原则决策,对于投入和收益要算清账目,在算好账的同时做好风险管理和应对,这样的对外投资才更加可持续。
注重“一带一路”项目的合规性和包容性,以项目带动规则标准的“软联通”和共建国家人民“心联通”。一方面,从规避风险、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的角度,企业要注重国际经贸规则和合规经营,有关部门要继续健全和完善我国自身的合规体系,为企业规避风险创造更好的外部条件,带动我国规则标准在国际上的“软联通”。另一方面,各类企业也要更加注重发展的包容性,以能带动就业和改善民生的生产性投资为抓手,让更多国家和地区以及人群从中受益,推动共建国家人民“心联通”,这样才能使共建“一带一路”驱动的经济全球化更加包容、共赢与可持续。
需要强调的是,就国际规则而言,我国企业要主动对接并遵循国际通行的规则,并对相关领域的国际规则标准进行必要的完善和创新。在绿色发展、透明度等国际社会形成明确共识的领域,我国企业应以遵循已有国际规则为主;对债务与融资等主流规则存在缺陷且“一带一路”实践取得积极成效的领域,我国企业要推动国际规则继续完善;对第三方市场合作等新兴领域的国际规则,我国企业则要多方努力,引领创新。
加强交流合作,凝聚共建“一带一路”的正能量。共建“一带一路”,推动了世界经济增长,给世界多个国家和地区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变化和好处,因此得到世界银行等重要机构和人员的肯定,也必将会得到越来越多的专业机构和有识之士的客观评价。在当前形势下,我们需要加强与国际专业研究机构的交流合作,借其平台讲好共建“一带一路”故事,不断凝聚正能量,为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
具体而言,我国要进一步发挥丝路国际智库网络、“一带一路”智库合作联盟、“一带一路”国际智库合作委员会等国际智库联盟作用,推动信息开放、联合研究、知识分享、交流研讨和国际传播,增进国际认同。尤其是,要主动设置议题,动员“一带一路”合作伙伴政府、企业、行业协会、智库等参与方用案例和数据,客观、理性地介绍国际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有关融资可持续、透明度等方面情况,提升国际传播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 回到顶部